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咨询热线:13957705210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死刑知识
经济犯罪案例
刑罚分类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动态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死刑知识
经济犯罪案例
刑罚分类
刑事案例
罪名分析
刑事法规
犯罪状态
刑事诉讼
取保候审
经济犯罪法规
经济犯罪
文章列表
婚内男子持假证再婚 构成重婚被判刑十月
2015年3月20日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http://www.cfxslvshi.com/
1月9日,扶绥县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陆海明有期徒刑十个月。
2004年,被告人陆海明在南宁打工期间与扶绥县某乡的被害人黎丽认识,后两人交往并同居,2007年因黎丽怀孕,被告人陆海明隐瞒其已于1996年11月4日与玉美莲结婚登记并育有二女的事实,并通过他人办理假户口簿、身份证后持假证明与被害人黎丽办理结婚登记。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海明隐瞒已有配偶的事实持假证明与他人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律师:
林上乾
[赤峰]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95770521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cfxslvshi.com/art/view.asp?id=812837954087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林西县司法局强化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
2.红山区铁南司法所开展“送法进社区万里行”活动
3.松山区司法局实施“五通”工程让法律服务畅通便民
4.“小调解”说和“万家事”
5.阿旗巴彦花司法所入村开展调解员巡回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