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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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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如何处罚?
2015年9月29日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http://www.cfxslvshi.com/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文章来源: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律师:
林上乾
[赤峰]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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