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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一男子冒充副监狱长“保人”领刑六年半

2015年10月5日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http://www.cfxslvshi.com/
  昆明12月7日电 记者刘记者今天从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获悉,临沧一名男子不思悔改,刑满释放后竟然冒充临沧监狱副监狱长继续行骗,先后伙同他人诈骗到财物六万多元。凤庆县法院近日审理了此案,判决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因其系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法院决定判处这名男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据悉,被告人赵宏博曾因贩卖毒品罪、诈骗罪、招摇撞骗罪两次被投入监狱劳动改造,2008年才刑满释放回家。刚过了几天自由日子的赵宏博不思悔改,又重操旧业继续诈骗他人。何阳的老公因犯罪被关押在安宁监狱,为了使丈夫早日出狱,何阳经人介绍认识了赵宏博,赵宏博谎称能把何阳的老公从监狱里保出来,并以找人帮忙需要钱为由,先后从何阳处骗取了36000元。范爱红的儿子周先安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一家人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不知如何是好,这事恰巧被周先安的朋友周文水知晓,周文水利用范爱红一家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哄骗周先安的家人自己能帮周先安办理取保候审,但需要5000块钱的活动经费用来请客吃饭以及送给办案民警。周文水感到范爱红一家对自己的能力不是十分认可,于是找到了赵宏博联手进行诈骗:周文水负责直接与范爱红一家周旋,而赵宏博则通过电话冒充临沧监狱副监狱长林某某与范爱红联系,赵宏博谎称认识临沧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队长,可以把周先安保出来,两人以此为由骗取了范爱红一家三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宏博无视国家法律,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损害了国家机关形象、威信和正常活动,扰乱了社会公众秩序,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因其系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法院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而同案犯周先安因为认罪态度较好,家属代为全额退赔赃款,遂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文章来源: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律师: 林上乾 [赤峰]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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