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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女大学生街头裸奔 突破道德底线触碰法律红线

2017年4月8日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http://www.cfxslvshi.com/

南宁女大学生上传街头裸奔视频

京华网讯,近日一则不雅视频在南宁人的圈子里疯传,网传视频共有两段。其中一个视频显示,一名女子全身只穿一件黑色长大衣,面带微笑在街上奔跑,身体敏感部位暴露无遗。从视频中还可以明显地辨认出南宁地标性建筑——广西人民大会堂。另一段视频显示,在一个卖果汁的小摊,该女子将大衣撩开,将敏感部位暴露在镜头前。有网友猜测,此段视频是在南宁中山路夜市拍摄。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立即介入调查,不雅视频中的女子姓张,今年20岁,柳州人,在某所高校就读。之前,张某与南宁一名摄影师取得联系,约定拍摄人体艺术照。1月24日,张某来到南宁后入住酒店,与之前约定的摄影师见面,在酒店拍摄了人体艺术照。25日凌晨,她与摄影师在南宁市中山路见面,当时仅穿一件呢子大衣和一双皮鞋,里面全裸。她在中山路一家夜市摊,由摄影师使用手机拍摄一段不雅视频。随后,张某走到民族大道,又由摄影师拍摄一段不雅视频。摄影师拍摄不雅视频后,通过网络传给张某,而张某则把不雅视频传入自己所在的摄影师微信群,导致不雅视频在网上传播。

突破道德底线触碰法律红线被拘

南宁警方对此情况高度重视,在其官方微博上提醒大家,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警方提醒广大网友,如在网上发现此类视频,请及时举报,切勿进行转发传播。警方根据规定,对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进一步调查正在进行中。目前,张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文章来源: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律师: 林上乾 [赤峰]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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