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咨询热线:4006686166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死刑知识
经济犯罪案例
刑罚分类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死刑知识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死刑知识
经济犯罪案例
刑罚分类
刑事案例
罪名分析
刑事法规
犯罪状态
刑事诉讼
取保候审
经济犯罪法规
经济犯罪
文章列表
注射死刑的相关法律
2018年5月10日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http://www.cfxslvshi.com/
中国首台死刑执行车内景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死刑可采用枪决、注射等方法,也就是说,执行机关可采取任何一种法律规定的死刑执行方式。但究竟哪些罪犯适用枪决,哪些罪犯适用注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最终采取何种方式要由执行机关根据情况而定。
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这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合法地位。但由于注射执行死刑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较大,从中国来看,枪决仍然是执行死刑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
文章来源: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律师:
宋
[温州]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400668616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cfxslvshi.com/art/view.asp?id=913911694746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2019年死刑和死缓的区别包括哪些?内蒙古温州死缓有哪些后果?
2.2019年孕妇犯罪会判死刑吗?内蒙古温州死刑复核程序的方式是怎样的?
3.2019年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内蒙古温州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4.死刑案件如何辩护
5.论死刑案件中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