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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凭证诈骗案追诉标准

2018年6月19日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http://www.cfxslvshi.com/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
  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
  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责任编辑:伶俐


文章来源: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律师: 林上乾 [赤峰]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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