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咨询热线:13957705210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死刑知识
经济犯罪案例
刑罚分类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诉讼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死刑知识
经济犯罪案例
刑罚分类
刑事案例
罪名分析
刑事法规
犯罪状态
刑事诉讼
取保候审
经济犯罪法规
经济犯罪
文章列表
回避申请怎么提起?
2015年1月29日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http://www.cfxslvshi.com/
回避申请怎么提起?回避申请可以书面方式或口头方式提出,但提出申请时应说明要求回避的理由。
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但是如果回避事由在审理后才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回避申请提出后,是否准许则由法院来决定。对于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文章来源: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律师:
林上乾
[赤峰]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95770521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cfxslvshi.com/art/view.asp?id=808846866502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律师何时才是“辩护人”
2.关于刑事诉讼代理
3.犯罪嫌疑人如何行使刑事辩护权?
4.律师在行政诉讼代理中享有哪些权利
5.什么是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