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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赌徒为筹赌资重操旧业“诈骗”再获刑四年

2015年1月29日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http://www.cfxslvshi.com/
杜某是个赌徒,她因为赌博上瘾输光了钱,为筹赌资而重操旧业诈骗他人财物,于2013年3月1日被田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8000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杜某,女,曾因犯诈骗罪,于1999年9月17日被田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杜某刑满释放后一直表现良好。2011年10月至12月份期间杜某迷上了打麻将赌博,并把身上的钱输光,为筹赌资杜某把目标盯上方某,因为方某正好有个刚毕业在家待业的女儿,于是杜某以能帮被害人方某、黄某的女儿介绍工作及要房子为由,多次诈骗被害人方某现金共计人民币4752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并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文章来源: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律师: 林上乾 [赤峰]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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