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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赖表侄索要钱财未果持刀砍伤表叔

2015年1月29日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http://www.cfxslvshi.com/
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凌伟才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8岁的凌伟才中专毕业后,在上海一家公司从事销售职业,丁慧欣是凌伟才的表姑,两人都在上海打工多年。凌伟才收入不高,又喜欢和朋友出去吃喝玩乐,入不敷出的他经常找理由向表姑丁慧欣伸手要钱,刚开始丁慧欣一直都相信他,后来要得多了,赚钱辛苦的丁慧欣也不愿意再给凌钱了。
  
  2012年8月初,凌伟才又向丁慧欣要钱,丁慧欣借称手上没有钱,于是凌伟才便强硬的将她的一张建行卡拿去说自己去取钱,等凌离开后,丁慧欣将卡挂失了,后来将卡的密码改了。因家中有事,丁慧欣和丈夫李志华离开上海回到老家九江县新合镇。拿到卡的凌伟才过了几天邀了一帮酒肉朋友外出吃喝,吃完之后付钱刷卡的时候发现密码错误,打电话给丁慧欣责问,丁慧欣说“你表叔(李志华)叫你不要乱花钱要节俭,而且这钱我们有急用不能借给你了”。被拒绝的凌伟才由于没有足够的钱支付饭钱,后被一帮朋友嘲讽,拉不下面子的凌伟才窝了一肚子气,心想肯定是表叔李志华搞的鬼,让自己在朋友面前丢人,一定要出这口恶气。
  
  2012年9月13日晚,他回到老家新合镇的凌伟才来到丁慧欣家要卡的密码,并用砖头把她家窗户砸破了。无奈之下,丁慧欣又告诉了凌伟才一个错误的密码。又一次取不到钱的凌伟才,在9月14日晚上8点钟,冲到丁慧欣家大闹,并动手与李志华打了起来。打斗中,凌伟才用携带的刀将李志华刺中倒地,后闻讯赶来的村民将凌伟才抓住并报了警。经鉴定,被害人李志华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案发后,被告人凌伟才的家属与被害人李志华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已赔偿被害人李志华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3000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凌伟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凌伟才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情节,其家属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已赔偿到位,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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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林上乾 [赤峰]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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