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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死缓

2018年10月13日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http://www.cfxslvshi.com/

  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

  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死缓要件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死缓处理方法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1]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死缓减刑的法律要求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十年以下。

  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文章来源: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律师: 林上乾 [赤峰]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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