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咨询热线:1395770521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案例
文章列表

名画被调包装裱人被审,侵占他人财物怎么处罚?

2015年1月29日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http://www.cfxslvshi.com/

名画被调包装裱人被审

2008年10月29日,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张海所作《沁园春·雪》、西泠印社副社长李刚田所作《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桂林画院院长张复兴所作《溪山拾翠》,三幅画的装裱工作由被告人黄某承揽。黄某与妻子马某在装裱过程中,进行了调包。真品藏匿至马某的父亲马某某(另案处理)所在的安徽省泾县。赝品中一幅由黄某与马某仿制,另两幅由张某某(另案处理)仿制。赃物追回后,返回被害单位。

侵占他人财物怎么处罚

公诉机关以盗窃罪对黄某、马某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黄某称妻子马某不知情,是黄某在装裱过程中不甚损坏后,所作的补救措施,非故意,窃取非秘密,应属侵占,庭审辩论很激烈。2010年4月28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该案。


文章来源: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律师: 林上乾 [赤峰]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7705210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督察通报
  • 2.冒称女同事和其网友恋爱骗财,诈骗罪如何认定?
  • 3.十八年前犯案逃跑后被抓获,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 4.该案窃取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 5.男子捡到车钥匙盗窃汽车出售时被买家举报终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