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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一晚成功盗窃醉汉手机两部

2015年3月24日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http://www.cfxslvshi.com/

一晚上遇两醉汉连盗得两部手机

河南许昌的无业男子被告人孔某,在2011年5月28日晚上,在街上溜达时,见一醉汉醉倒在路边,孔某见醉汉旁边放了一部手机,遂心生邪念,将手机拿走。随后,孔某在回家途中又碰到另一个醉汉倒在路边,看见这名醉汉手中握着的手机后,孔某又从其手中将手机拿走。一天晚上不费吹灰之力连得两部手机,孔某正高兴之际被巡逻队员拦下随之落网。

盗窃罪如何量刑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2011年8月22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孔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文章来源: 温州侵犯公民信息罪律师
律师: 林上乾 [赤峰]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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