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改成绩诈骗医护人员
2007年3月至2007年11月,被告人张良(化名)、洪景(化名)在明知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必须经过国家统一考试合格才能办理的情况下,以能够通过改考试成绩等办法办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为名先后骗取镇平县某医院张某现金4500元、内乡县某医院王某现金5000元、刘某现金8000元、邓州市某医院浩某现金8000元。二人共同作案四起,诈骗现金共计2.55万元。
诈骗罪的量刑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良、洪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合法财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洪景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并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洪景,有期徒刑六个月,均并处罚金,并责令二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非法所得25500元(含被告人洪景已退赃的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