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和张某本是在一个饭店工作的厨师,因为工作上借用蒸箱发生口角后互殴,赵某将张某打成轻伤。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赵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介绍,赵某和张某都在丰台区一家海鲜城工作。2014年6月初的一天傍晚,正值饭店晚高峰时段,张某急着做菜,就跟赵某借用蒸箱。当时,赵某的蒸箱里也做着东西,赵某就让张某自己找地方放。张某在把东西塞进赵某的蒸箱后,却转头骂了赵某一句。赵某听后很生气,也骂了张某几句。随后,两人就由口角升级为打斗。互殴过程中,张某鼻骨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二级,赵某头皮挫伤,经鉴定属轻微伤。鉴于张某的伤情已经达到轻伤,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提示:在日常生活、工作过程中,遇有矛盾要冷静处理,切不可大打出手,不然触犯刑律,得不偿失。(崔巍、梁崇龙)